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了解我校2015级新生心理状况以及帮助学生认知自我、完善自我,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和学习,我校将于近期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
1、对象:2015级全日制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内容与时间:心理测量 2015年10月12— 26日 心理访谈 2015年11月
3、开展形式:(1)心理测量由学院负责老师、各班心理委员组织和督促班上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完成测试。对于没有电脑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计算机房或图书馆机房上网。(2)心理访谈按照实际需要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形式,由学院负责电话约访学生。届时,心理中心将统一对学院心理工作联系人进行培训。(3)华文学院和深圳旅游学院根据学院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心理测量形式,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完成测试。
请各位心理委员督促本班学生完成相应的心理普查项目。 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5年10月9日